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种子法》《次要农做物品种核定法子》和《省农做子条例》相关要求,我省拟对通过核定年限跨越10年、近3年内推广面积较小、种性严沉退化或得到出产操纵价值的品种撤销核定,拟对核定年限跨越10年且通过引种存案年限跨越5年、近3年内推广面积较小的品种撤销引种存案。经省第九届农做物品种核定委员会第一次专业委员会议审核通过,拟对先期175个品种撤销核定及引种存案,此中撤销核定品种120个(80个玉米品种、35个水稻品种、4个大豆品种、1个小麦品种),撤销引种存案品种55个(42个玉米品种、10个水稻品种、现将拟撤销核定及引种存案品种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0日(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9日)。请书面反映,并署实正在姓名、供给书面申明材料,并加盖单元公章。